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3号的答复
日期:2026-06-29 08:24 / 人气: / 作者:小编
您在市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常州市农产品“白名单”制度,以精准监管与优先采购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精准建言。您的建议紧扣我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成果,立足精准监管、品牌提升、产业增效核心需求,思路清晰、举措务实,对推动农产品安全监管从“被动防御”向“主动引领”转变、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与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借鉴“五全”监管立体网、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等实践经验,我局将建立动态管理、标准清晰、公开公正的农产品“白名单”制度,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准入标准。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主体、“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主体为优先入库对象,将连续多年市级以上抽检合格、全程可追溯、信用良好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遴选范围。
二是健全进退机制。实行“白名单”动态管理,不设“终身制”,依托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立即清退,依法依规处置;对诚信合规、品质优良的主体及时纳入,保障名单权威性与公信力。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依托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等部门共享数据、联动审核,将“白名单”管理与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信用惩戒相结合,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模式。
以“白名单”制度为抓手,整合现有检测、监管、惩戒资源,推动监管提质增效。
一是升级智慧检测网络。完善“1+N”快检体系,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市级平台,对“白名单”主体降低抽检频次、简化流程,对非名单主体加密监管、重点抽检,落实“镇镇有快检、村村能筛查”要求。
二是严格源头管控。持续推行地产水产品“双证”上市制度,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在凌家塘市场等重点区域引入第三方检测,提升检测精准度,为“白名单”认定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实施信用奖惩。将“白名单”纳入信用激励范畴,对名单内主体在政策扶持、项目申报、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市场准入与补贴申请,营造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政府优先采购。明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食堂采购,优先选用“白名单”内农产品,并纳入采购目录,以公共消费引导本土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
二是鼓励社会定向采购。引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慰问品采购中,按比例优先选用“白名单”产品,推动助农惠农政策直达市场、惠及主体。
三是畅通产销对接。搭建“白名单”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推动进入大型商超、社区门店、电商平台,推进落实“即检即退”制度,保障流通环节安全高效。
结合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际,依托天目湖白茶、金坛雀舌、阳湖果品等区域公用品牌资源,为“白名单”产品赋能增效。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组织“白名单”主体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海亚果会、茶博会等展会,开展线上直播带货、网络达人推广,依托农民丰收节、马拉松、苏超联赛等平台举办专场推介,推动“流量”变“销量”。
二是做优特色品牌。持续放大天目湖白茶、金坛雀舌等品牌价值,开展正面清单管理与品鉴推广,支持“白名单”主体参与“中茶杯”等权威评选,以品牌溢价提升产业效益。
三是推动农旅融合。开发“常州礼物”等农旅产品,推动“白名单”农产品与旅游、餐饮、文创融合发展,拓宽销售场景,提升综合价值。
下一步,我局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原则,加快推进农产品“白名单”制度落地实施,统筹精准监管、品牌建设、产业提升、消费促进,持续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以质量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品牌优势,全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农业农村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共同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常州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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